|
周女士:去年8月份我在禅城区买了套二手房,当时业主承诺要帮我们尽快把户口迁进去,在购房合同里也对此作了明确约定。但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,前业主在南海买的商品房被法院查封,无法办理房产证,自然也不能在南海落户。这样他就不愿意把户口迁出去,甚至要求我们把买的这套房再转卖给他。现在小孩要上学了,急需迁移户口,户主不愿意迁户,我们应该怎么办呢?
律师说法:户口迁移以本人自愿为原则,如果户主不愿意将户口迁出去,新业主的户口自然没有办法迁入。但由于周女士跟前业主的买卖合同中对户口迁移作出明确约定,按照相关法律,如果法律没有强制性约定,则依双方合同约定;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约定,都是有效的。当时双方关于迁户的条款可以视为合同的一部分,如果卖方没有履行合同约定,可视为违约。
需要提醒的是,周女士要明确,前业主不迁户是不是由于不可抗原因,如果前业主的户口确实无法迁出,在诉诸法律时法院会酌情考虑。
|